为深入落实人才强校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更好地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切实推进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建设,学校党委在全面掌握有关政策、广泛开展调研、充分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并于4月10日至4月14日面向全校各单位书面征求意见。
4月18日至4月26日,党委书记刘德权、党委副书记曲科军、副校长付宏刚分别主持召开了专任教师代表、二级党组织书记代表和民主党派负责人代表座谈会,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座谈会,高层次人才代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座谈会。
座谈会期间,学校领导深入分析了高校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指出了学校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就《决定》的起草过程、逻辑架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对学校今后引进人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参会代表们结合自身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充分表达了对《决定》内容及全校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与参会人员针对高层次人才认定、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对接、“四级薪酬”设置、绩效考核标准确定以及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积极讨论,并就《决定》中提出的改革措施达成了初步共识。
截至目前,学校共收到全校各单位以书面、电话、座谈会等方式反馈的意见建议200余条。下一步,学校党委将认真研究并吸收教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决定》内容,陆续制定和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健全涵盖人才引进、培育、激励和管理服务等内容的、较为完整的人才工作体系,让《决定》早日落实落地,不断提高学校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为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学校办公室供稿)